谁说共产党员不可以信宗教?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浙江苍南县民政局要求3月底前民政系统全体党员签订不信教承诺书。首先我得肯定苍南县民政局的这种做法,毕竟在这个多元化、物欲横流、假洋鬼子层出不穷的时代,力排众议干这样的事情还是要有点勇气有点担当的。
但细想也有点苦涩的味儿在心里翻腾,几天来,这种苦涩不但没消退,相反愈加浓烈。必须写篇文章,用文字吐露这份苦涩,让读者一起品味和消退这份苦涩吧。
共产党员现在签不信教承诺书,那敢情问一下,共产党员当初提交入党申请时有没有承诺不信教?入党宣誓时有没有承诺不信教?如果当初已经承诺了,现在再来签署不信教承诺书是不是多此一举?
为回答这些问题,本律不得不讲讲党课了。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对照这段文字,但凡头脑没病的共产党员都应该明白,作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是必须履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既然如此,你还怎么能信仰宗教?
肯定有人要和我抬杠了:你这里说的是党纪,宪法可没限制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啊。不错,宪法没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相反,宪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请把眼睛瞪大了,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里的身份是公民,而你的身份既是是党员又是公民,此时应该遵循什么?
党纪严于国法,作为共产党员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那就是放弃宪法给以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而遵循不信仰宗教的党的纪律。这样做并没有侵害你的宪法权利,因为,如果你信仰宗教的话,你可以不入党,你也可在入党后退出。你不是党员了,信仰宗教当然是可以的。
马克思早料到喷头、喷子们会说三道四,在100多年前便霸气侧漏的说:“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第一句话就是“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态度就是批判,批判,再批判,对宗教的否定是旗帜鲜明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而只有彻底的无神论者才能成为真正的共产党员。
所以,从你提交入党申请时,从入党宣誓时,你就应该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你就已经承诺了不信仰宗教。此时,还需要组织上再和你签一份书面“协议”,要你承诺不信仰宗教?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入党难不成是请客吃饭,还是做买卖交易?入党自愿,退出自由,不要以为差你一个党员,共产党便干不下去。
在我看来,现在8900万党员的队伍不够纯,该清一清了。将信宗教的清一批,将鼓吹西化的清一批,将在网上整天叽叽歪歪抵制中央既定方针的再清一批……,大刀阔斧清掉一部分不合格党员,人心齐了,队伍就好带了。
党只有几十名、几万名乃至几十万名党员时,通过20多年的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现在,只要纯洁党的队伍,数千万党员脚踏实地、撸起袖子加油干,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有什么不能?
让我们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当你走失方向,迷恋宗教,准备为上帝,为佛祖奋斗终身的时候,你还怎么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还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可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你和中央唱反调,盘算自己的小九九,在网络上蛊惑“民意”,妄图阻扰和抵制房地产税。“执行党的决定”,你是怎么做的?这样的党员,要么劝退,要么开除,千万不要心慈手软!
我外祖父是最基层的一名老党员,过世已有10年了,他平生没干过轰轰烈烈的事,我对他生前大多的事都忘了,但有一事经常回现在我的脑海。外祖父生前不让家里做“法事”,什么“放焰口”“烧斗香”之类他是坚决抵制的,或者就是家里做了,他也坚决不参与,在世俗的眼光下能做到这一点,也确实不容易。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坚持无神论,他做到了,他把起码的底线坚持一辈子,我很敬佩他。
我鄙视一些领导干部,他们不信马列信鬼神,求仙拜佛,不是和商人称兄道弟,便是和大和尚大师勾肩搭背,这哪一点还像共产党人?他们给我死去的外祖父拎草鞋都不配。
共产党员不信宗教,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这是共产党人思想上的自由王国,而不是组织纪律的强制,更不是组织的要挟。某种程度上说,苍南县民政局对党员的要求是把党员放到和普通百姓一般的标准上了,将党员的自律性混同于群众,如此这般,党员的先进性还如何体现?一纸约束能管用?靠一纸协议约束的其实都是最低的约束,而且是最苍白的约束。
有个准备领证的女客户想让我草拟一份夫妻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按理来说,收钱写协议,管那么多干啥,但本律不这样看。本律和她交流的主要思想是,婚姻首先是人身关系,然后才是“合同关系”,既然是人身关系第一,那信任才是基础。现在是:若他不信任你,你为何要嫁给他?若你不信任他,你为何要嫁给他?若你们互不信任,那又为何要结婚?这个问题想通了,我再帮你草拟协议。
后来,这个协议没办,说实话,尽管律师费没收,但我很开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能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比收取当事人律师费更开心。大约一年后,她曾经发个短消息给我,就一个字,“谢谢你!”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成就感的?她究竟有没有结婚,和谁结婚,我也没问,向来我不感兴趣人家的私生活。当然了,她若是告诉我,我也愿意听。
普及下,党章有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所以说,党员也是有“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的,不要欺负我是党员,便不付我咨询费律师费。(我的微信号lmz8848,想付费咨询的可以加我)
之所以说这个案例,我想告诉读者一个道理,具有这种“人身性”的关系靠一纸协议其实是最低效的最没价值的。最高效最有价值的做法是要么用TA,要么弃TA。经调查核实发现某个“准党员”或党员有宗教信仰的,坚决不吸纳或者劝退、开除。这才是纯洁党的队伍的最有效做法,比签承诺书“不知要高到哪里去了”。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16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可以信宗教,这话不是庄志明律师说的,这可是党中央、习总说的。这事别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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